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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小字母如何对我们对品牌的看法产生重大影响

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赢得了“ The”的商标战争,但三个字母的词实际上也塑造了我们如何看待其他品牌。

3个小字母如何对我们对品牌的看法产生重大影响
[插图:快速公司]德赢提款

俄亥俄州立大学最近在商标“ the”一词对于我们这些人不太精通知识产权法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抓手。即使在接受这样一个普通词可以作为商标保护之后,我们还是想知道英语中看似最平淡的三个字母可以提供多大的独特性。毕竟,商标的工作是将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清楚地确定谁生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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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USPTO]
俄亥俄州立大学和时装设计师马克·雅各布斯(Marc Jacobs)也使用“ The”为他的产品烙上品牌,似乎通过以一种嘲讽的方式使用它来扭动含义,从而揭示了某种固有的愚蠢商标作为原产地指标的想法。It’s hard to imagine anyone really thinking, “I’ll buy this T-shirt because it has a ‘the’ label, indicating that it was produced by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and I know that school has a reputation for making high-quality apparel!”

但是,除了这种使用“ The”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方法之外,事实证明,这个词在品牌产品和组织中可能具有很多实用性。在不同上下文中使用或不使用或不使用该单词,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传达差异化点。

作为说英语的人,我们已经有条件期望在某些名称中使用“ the”,而不是其他名称。考虑音乐团体名称的示例。如果是在1964年的埃德·沙利文(Ed Sullivan)宣布:“女士们,先生们,甲壳虫乐队!”(尽管有一个持续的争议as to whether the band’s proper name is “The Beatles” or just “Beatles.”) By deliberately omitting “the” from their name, Talking Heads were able to express a minimalist weirdness that added to their mystique, even if they had to use the他们的专辑之一的标题为了澄清他们是“”的“”。英国摇滚歌手能够将这个乐队命名问题带到其逻辑上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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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Wiki Commons]
因此,命名通常可以提出一个问题:“要'还是不''?”标头之间没有太多日光 纽约时报 洛杉矶时报 - 名称和黑精子剧本 - 但纽约报纸明确包括“ The”,标志着东海岸的形式。这种使用“ The”的使用可以表示重要性和至高无上,从而在Hartford和Carlyle Group等公司名称中增加了吸引力。

但是,以这种方式使用“ The”也可以预测hughtiness。上个月,德国男子国家足球队放下昵称,“ Die Mannschaft”(“团队”),因为它被认为是傲慢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名字在除德语以外的每种语言中都具有更独特的功能)。而且,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 The”自行进行沉重的品牌提升,那么结果可能是一个完全弱和混乱的名称(例如“乐队”和“篮球比赛”)。一个“ the”名称没有重量和承认能够辜负本文所暗示的严肃性,就像史蒂夫·马丁一样讽刺道歉为了享受当时未来的未来电影制片人:“对不起,我没有意识到你是贾德·阿帕托(Judd Apatow)。”

拒绝在预期时使用“”la会说话的头 - 可以在名字中增加角色和异国风情。多伦多蓝鸟队的体育场最初被命名为“ Skydome”,看不到“”。而且,如果您想在下一次亚利桑那州旅行中遇到臀部和户外活动,请跳过“ The”,并将其称为“大峡谷”,这是其实际名称。相反,正如“蝙蝠侠”的制作人肯定会认识到,在意外的“ The”中滑倒可能是新鲜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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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华纳兄弟]
在20个中的大部分时间 Th 世纪,“ The”似乎从公司名称中消失了。正如管理学者让·博德韦恩(Jean Boddewyn)在他的开拓中指出的 1967年研究 of corporate names, early corporations often “had long names such as ‘The Proprietors of the Boston Pier, or the Long Wharf in the Town of Boston in New England.'” But as the public became more familiar with what modern businesses did and no longer needed their names to be explanatory, they became shorter, often shedding words like “the,” as when “计算机录制公司” 演变成“ IBM”。即使到了今天,公众一旦成为众所周知的公司,就会从公司名称中删除“ the”,就像家得宝和差距一样。

对美国专利和商标办公室记录的分析表明,商标的总体使用率以“ The”开头,作为公司名称,产品名称或口号的一部分,在1990年代达到顶峰,此后一直在下降。结果,俄亥俄州立大学,马克·雅各布斯(Marc Jacobs)以及将“ The”纳入其品牌发展的任何其他业务计划都可以从不太常用的常用词中获得更多的独特性。

詹姆斯·鲍伊(James I. Bowie)是北亚利桑那大学的一名社会学家,他研究徽标设计和品牌的趋势。他在他的网站上报告了他的研究emblemetr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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